东方圣地慈善网网上拍卖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拍卖规则适用于"东方圣地慈善网"提供的拍卖平台的拍卖行为。
第二条 :任何参加"东方圣地慈善网"网上拍卖平台竞买的个人及单位都应该仔细阅读此拍卖规则,并接受此拍卖规则中规定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第二章 关于竞投人及买受人的规定
第一条:竞投人是指在"东方圣地慈善网"进行注册并办理了必要手续、提交了有效的证件,确认了身份并交纳了保证金的个人或单位,即在"东方圣地慈善网"拍卖活动中具有竞买人资格的个人及单位。否则不被视为正式竞投人。
第二条: 依照适用法律能够合法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个人和单位可以注册成为"东方圣地慈善网"拍卖平台的会员。未满十八周岁或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个人不可注册为会员。个人申请注册,必须提供申请人的有效证件,提供真实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等材料,单位申请必须提供合法的企业(事业)注册文件。只有"东方圣地慈善网"拍卖平台的注册个人或单位才有权利在"东方圣地慈善网"竞买拍品。未经注册,任何人只可在"东方圣地慈善网"拍卖平台上一定范围内浏览拍品或享受"东方圣地慈善网"的其它服务,但无资格在"东方圣地慈善网"拍卖平台上参与竞买。
第三条:"东方圣地慈善网"拍卖平台的注册个人或单位采用保证金制。个人或单位参加选中拍品的竞买,需交纳该拍品起拍价20%的保证金。个人或单位只可参加交纳保证金的拍品的竞买,否则"东方圣地慈善网"有权认定该次拍品竞价行为无效。
第四条:任何个人或单位,经在线注册,确认了有效身份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将收到"东方圣地慈善网"给予的确认,包括(电子邮件、传真、信函)。
第五条:任何个人或单位应自行保护自已的权利,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权利被侵害,"东方圣地慈善网"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 "东方圣地慈善网"拍卖平台对违反法律或本拍卖平台拍卖规则的个人或单位有权取消参与竞拍。
第七条:要求退会的个人或单位,需向"东方圣地慈善网"提交书面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退会以后,保证金可以全额无息返还给个人或单位,会员资格同时被取消。
第八条:"东方圣地慈善网"拍卖平台对拍卖规则有最终解释权。当拍卖出现异常情况,"东方圣地慈善网"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第九条: 竞投人竞买成功之后,即成为拍卖品的买受人。除了拍品本身的成交价,还应支付给"东方圣地慈善网"该拍品成交价10%的佣金。
第十条:如无特别提示,各项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第十一条: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东方圣地慈善网"拍卖平台有权在拍品竞买结束前撤消该拍品的拍卖。
1、对拍卖品所有权、瑕疵有质疑;
2、委托方撤回拍卖品;
3、不可抗拒因素;
4、本"东方圣地慈善网"拍卖平台认为有必要撤消该次拍卖的其他原因。
第三章 拍品描述
第一条: 在本网站登录的拍品描述是指对拍品的一个说明文字和图片材料,仅供竞投人参考。
第二条: 因摄影、显示等造成描述作品的色调等与原物有误差者,以原物为准。
第三条:所有拍品,均以现状进行拍卖。任何竞投人参与竞买视为对竞买的拍品有充分的认同和了解。
第四章 竞投与买受人
第一条: 除特别规定的拍卖方式之外,竞投人在竞价中出价不得低于当前价,否则出价视为无效。
第二条: 买受人指在已结束的竞买中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个人或单位。
第五章 拍品成交的时间确定
第一条: 竞买人达成购买意向,在 24 小时之内将竞买物品 20% 款项汇入拍卖人帐户,拍卖人将以收到的第一份汇款传真件之竞买人为买受人。
第六章 付款及移交拍品
第一条: 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将得到本网站通过电子信箱发出的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的发出的方式不限于电子邮件,还包括传真、电话、信函等。
第二条: 买受人需该拍品竞买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和支付给我司约定比例的佣金。否则,买受人违约,并承担有关责任。
第三条:收到款后,我方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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