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儿童困难家庭救助项目救助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关爱孤独症儿童“帮助一群人,温暖一座城”的指示精神,济宁市慈善总会启动了孤独症儿童困难家庭救助项目,按照《关于建立孤独症儿童困难家庭救助、申报、募捐三项机制的实施方案》规定,对具有济宁市户籍、生活困难的0—17岁孤独症儿童家庭实施康复援助和生活救助。按照诚信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慈善协会入户调查,县(市、区)慈善总会初审,市慈善总会审核和入户抽查,拟对符合康复援助条件的33户(孩)、符合生活救助条件的634户(孩)孤独症儿童困难家庭实施救助。现将拟救助人员信息公示如下,接受各界监督。如发现不符救助条件的,请拨打监督电话举报。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
监督电话:0537-2373755。
附件:
1、孤独症儿童困难家庭救助项目(生活救助)汇总表
2、孤独症儿童困难家庭救助项目(康复援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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